重磅!長沙出臺7條措施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
紅網時刻11月9日訊(記者 岳瑾)為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日前,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等六部門印發(fā)了《關于加強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贩謩e從健全房屋交易網簽監(jiān)管系統、強化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服務、優(yōu)化房屋交易納稅申報服務、提升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水平、提高司法案件執(zhí)行效率、加快推進系統對接信息共享和組織落實七個方面,進一步推動長沙市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共享工作,優(yōu)化行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本《通知》自11月16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為5年。
據長沙市住建局透露,11月12日上午,該局將組織經紀機構及從業(yè)人員,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交易中心、信息中心、中介協會相關業(yè)務人員共同進行專項培訓。
實現簽訂房屋交易合同時即上傳交易數據
《通知》明確,要健全房屋交易網簽監(jiān)管系統,提出要夯實房屋信息基礎數據庫,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市行政區(qū)域的新房、二手房、租賃網簽備案系統,房屋交易應網簽備案后再辦理貸款、轉讓、完稅等業(yè)務;要按照“及時、準確、全覆蓋”的要求上傳房屋交易數據,實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租賃房交易網簽備案全覆蓋;要通過全市統一的房屋網簽備案電子合同簽署平臺,采用互聯網+、區(qū)塊鏈、人臉識別、電子印章等技術實行房屋買賣、抵押、租賃在線電子簽約備案,實現房屋網簽備案合同自動添加唯一的識別碼,網上隨時查詢,全流程無紙化、全業(yè)務掌上辦和“一次不跑”的目標;要切實履行房屋交易管理、房地產中介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監(jiān)管職責,按照建房規(guī)〔2020〕4號文件《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要求,將網簽備案端口延伸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屋租賃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確保在簽訂房屋交易合同時即上傳交易數據。
嚴禁為購房、租房違規(guī)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
在強化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方面,《通知》明確未經網簽備案的個人住房(買賣或租賃)合同,不得辦理貸款業(yè)務。根據規(guī)定,各金融機構應按照監(jiān)管部門相關要求,在辦理個人住房(買賣或租賃)貸款業(yè)務時,將網簽備案電子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審核依據,并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價款和房屋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住房貸款額度。房屋抵押當事人應當將房屋抵押合同通過網簽備案系統進行備案,經網簽備案的房屋抵押合同,作為金融機構發(fā)放抵押貸款的依據之一。
同時,嚴禁房地產中介企業(yè)、房屋租賃企業(yè)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購房、租房違規(guī)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金融機構應依托房屋網簽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加強貸款審核管理,防范交易欺詐、騙取貸款等行為,在可疑交易監(jiān)測分析中,及時關注網簽備案價款與房屋評估價、客戶實際交易資金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的情形,建立存量房交易、租賃資金監(jiān)管機制,有效防范洗錢風險。
住房合同未網簽備案不得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方面,《通知》明確,未經網簽備案的個人住房(買賣或租賃)合同,不得辦理公積金提取業(yè)務。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實際租房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以共享的網簽備案合同為依據,并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價款和房屋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住房貸款額度;以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價款、房屋租賃稅票金額、市場租金價格水平等作為依據,綜合確定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銀行簽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抵押合同信息,應實時共享至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查詢房屋網簽備案信息。
確保交易環(huán)節(jié)稅收的“一窗式”征收
《通知》同時提出,優(yōu)化房屋交易納稅申報服務,規(guī)定市、縣住建部門要及時向市縣稅務部門共享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信息,長沙市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簽備案電子合同識別碼查詢房屋網簽備案信息,在辦理新建商品房核稅業(yè)務時,應當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價款作為計算基數確定繳稅金額;在辦理存量房核稅業(yè)務時,應當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價款和房屋納稅評估價的高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繳稅金額。
納稅人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產生納稅義務,簽訂房屋權屬轉移網簽合同后即可繳納相關稅款,住建部門實時傳遞網簽備案等信息,稅務機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落實“先稅后證”的管理制度,確保交易環(huán)節(jié)稅收的“一窗式”征收,依托網簽備案電子合同辦理房屋交易征稅業(yè)務,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加快實現房屋交易納稅申報“無紙化”“免填單”。個人住房(買賣或租賃)合同須經網簽備案,再辦理完稅業(yè)務。
推進市住建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現信息共享
此外,《通知》要求市、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與人民法院積極對接業(yè)務信息系統,實時共享房屋網簽備案、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房屋查封等信息,逐步推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現信息共享。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金融、公積金、稅務、公安、法院等部門和單位及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等,要積極推進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與相關信息系統數據對接,通過網絡專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服務平臺、延伸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操作端口等方式共享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紅黑榜”信用評價數據等,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辦理抵押貸款、納稅申報、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者貸款、反洗錢、居住證和流動人口管理、司法案件執(zhí)行等業(yè)務提供便捷服務。